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
——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罗 健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源头活水。
政协委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从实际情况来看,委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参与意识。个别委员当选后,思想观念未及时更新,角色还没真正到位,不能以界别代表的身份从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代表界别利益的高度给予自身准确的定位,忽视了身上肩负的重大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缺乏做好政协工作的压力和动力。
(二)缺乏履职热情。一方面,政协委员并非专职,而是社会职务,委员在各行各业均担负着重要职责,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往往存在冲突,致使一些委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履职,对政协工作也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较少参加政协活动,久而久之缺少履职的热情。
(三)缺乏能力支撑。有些委员虽是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但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工作阅历、生活环境等因素影响,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能听能说,但缺乏规范文字表达能力。
(四)缺乏引领带动。实际工作中政协委员存在履职积极性参差不齐的情况,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总是那些比较积极的委员,有的委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履职能力强的委员引领带动效应发挥不明显。
二、委员履职能力不足的原因
(一)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有待完善。一是政协委员准入条件弹性较大。委员能否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很大程度上依靠其个人的责任感、自觉性以及自身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二是政协组织对委员遴选参与度不够。
(二)委员服务管理的规范性不够。
(三)委员履职界定标准需要更新。政协委员在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时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难免出现与本职工作“冲突”的情况。此时,委员较为被动,往往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参加政协活动难以顺利成行。一方面,委员本职工作要受到自身单位的考核,另一方面,委员参加政协活动要受到政协出勤的考核。特别是一些骨干政协委员,往往参加活动频次较高,耗费精力较大,该矛盾会越发突出。所以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委员做好本职工作,敬业奉献做出行业表率,就是在履职;知识界的委员不断取得学术上、专业领域上居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就是在履职;产业界的委员提升企业规模和效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通过扩大就业、增加纳税、慈善捐赠回报社会,模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在履职。而在实际工作中,委员本职工作方面的成绩往往不作为履职考核评定的参考。
三、一点建议
(一)规范遴选产生程序,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完善委员遴选机制,将是否热爱政协事业、热心政协工作,能否代表界别利益、个人政治和业务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社会影响力,并有相对充分的履职时间、履职能力作为考量因素,优化委员结构,在推荐过程中注重在一线工人、普通农民、基层群众中遴选政协委员。
(二)加强委员服务管理,激发委员责任担当。在政协换届时,表现优异的委员推荐继续留任。对长期不参加政协履职活动的委员,及时约谈提醒,推动委员积极主动履职。我们要大力倡导委员围绕本职工作和本界别社会事务做实事、出实绩、求实效,也要尊重委员的个人需要,精心安排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减少形式主义,提高会议和活动的质量与效率,少开会、开好会。
(三)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履职提质增效。一是提供“多说”的机会。二是营造“敢讲”的氛围。三是优化“真办”的环境。引导委员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广议政、强监督、献良策,并对协商成果及时进行跟踪问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落实市委相关部署要求添砖加瓦、增光添彩,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把“千年瓷都”这张亮丽的名片擦得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