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对市政协机关党组巡察为期两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政协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内设科室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重点围绕“四个落实”监督检查:
(一)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一要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二要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三要看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情况;四要看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情况。
(二)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一要看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要看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三要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四要看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三)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一要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二要看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要看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四要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检查落实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一要看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二要看纪检监察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三要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内设科室负责同志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开通联系电话、联系手机、联系信箱、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
市委第四巡察组驻地信访接待室(市政协机关办公大楼3楼)
(二)联系电话
0798—8226922(工作日上午9: 00—下午5:30 )
(三)联系手机
19179868027(以接收短信为主)
(四)电子邮箱
jdzxcz@163.com
(五)邮政信箱地址
景德镇市邮政A068信箱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邮编 33300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景德镇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