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景德镇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政协景德镇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景德镇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景德镇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1年11月2日至4日在紫晶会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刘锋同志讲话;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景德镇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政协景德镇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四、列席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五、选举政协景德镇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六、审议通过政协景德镇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景德镇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