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近日,昌江区政协根据上级政协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2023年出台的《社情民意信息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实行“126”目标管理工作制度。“1”即:区政协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召开一次社情民意信息改稿会;“2”即:两手抓,抓好特约信息员队伍和政协委员的引领作用;抓两头,抓好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和与上级政协的沟通;“6”即:每位特约信息员、每个专委会全年需均衡报送6篇社情民意信息。
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实行三级报审制度。特约信息员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由办公室初审、秘书长复审、主席终审;各专委会收到的社情民意信息由各专委会主任初审、分管副主席复审、主席终审。所有社情民意信息经主席终审后,方可上报省政协。